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婚约生隙起纷争 柔性调解化干戈

时间:2026年09月28日 16:52   来源:网络   浏览量:6095   会员投稿

婚约嫁娶是群众生活中的喜事,但若情缘难续,彩礼、借款、日常财物往来极易引发家庭矛盾,处理不当不仅伤及邻里和气,还容易引发诉讼、信访等问题。近期,石场乡司法所践行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,坚持法理相融、情理兼顾,成功圆满调解一起婚约财产纠纷,有效化解双方积怨,维护了辖区和谐稳定。

基本案情:胡某之子与徐某之女曾订立婚约,双方家庭依照风俗正常往来。后期因子女感情不和,婚约解除,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。婚约终止后,两家因交往期间的经济账目产生较大分歧。胡某认为,相处期间共计支出彩礼、借款及各类财物费用30000元,婚约未能如期履约,对方应当全额返还。

  徐某则辩称,婚约相处期间自家亦存在财物、人情付出,存在相应消耗损失,不同意全额返还钱款。双方各执一词、争执不下,私下多次协商均未能达成一致,家庭矛盾持续升级。为彻底解决纠纷,双方当事人主动到石场乡司法所申请人民调解。

  受理纠纷后,司法所调解员迅速梳理案件脉络,找准争议核心。调解员充分考虑婚约财产纠纷兼具法律规定与乡风民俗的特殊性,没有简单生硬判理,而是采取“情理疏导+依法释法”的方式开展调解工作。

  调解员首先耐心安抚双方激动情绪,认真倾听各自诉求与难处,引导双方理性看待感情与经济纠纷,摒弃赌气对立心态。同时,结合《民法典》相关规定向双方释法明理,明确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,彩礼及合理往来财物依法可予以返还,让双方明晰法律边界、知晓权利义务。在充分尊重事实、兼顾双方实际付出的基础上,调解员反复开展沟通协调,引导双方互谅互让、换位思考,平衡双方利益诉求。经过多轮耐心调解疏导,双方心结逐步化解,最终自愿达成一致调解协议。

双方约定,由徐某一次性返还胡某人民币20000元,以现金方式当场付清。该款项包含此前双方争议的借款20000元、彩礼及所有婚恋交往财物费用。款项结清后,本次婚恋交往产生的全部经济纠纷一次性彻底了结。

此次调解既坚守法治底线,又兼顾人情世故,高效化解民间婚恋财产纠纷,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。下一步,石场乡司法所将持续聚焦群众高频纠纷类型,常态化开展矛盾排查化解和普法宣传工作,用柔性调解化解基层矛盾,用法治力量涵养文明乡风,筑牢基层平安治理防线。(石场司法所 王丽霞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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